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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华润”骗取安徽霍邱10亿招商引资项目调查

卢通 重案组37号 2018-07-25

稍显褪色的广告牌连成围墙,售楼处冷清得只有一人值班。2018年7月8日,位于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光明大道与南环路交叉口的苏润城市广场,已找不出任何能与“华润”、“央企”、“500强”字眼产生联系的痕迹。该项目在2013年至2016年间,曾打着上述旗号在霍邱县大肆宣传,销售一度非常火爆。

  

一年前,该项目操盘者南京籍商人胡耀红卷进一起诈骗案。举报者正是胡耀红的合作伙伴陈智富。多位知情人表示,陈智富与胡耀红是因在项目利益分配上存在矛盾,从而暴出山寨“华润”涉嫌诈骗。

  

一审判决书称,2012年,南京商人胡耀红、张涛谎称自己是央企华润集团下属的“华润国际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润国际”)高管人员,以准备在安徽省霍邱县投资10亿元建设城市综合体项目为由,取得霍邱县政府、政府相关部门及江西籍商人陈智富的信任。

  

2018年5月24日,胡耀红与同案被告张涛被霍邱县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诈骗罪成立,分别获刑15年、13年6个月。他们不服判决,已提起上诉。律师表示,双方合作过程公开,胡耀红身份没有虚假成分,将为其做无罪辩护。

  

“诈骗案”的背后,是一个国家贫困县——霍邱县政府在招商引资的焦虑下对资本的渴望。霍邱县政府一位现任领导告诉重案组37号,霍邱县交通区位优势不突出,招商引资难度较大。如果像华润这样的世界500强企业能来霍邱投资,是非常不容易的事,“全县各级领导、各部门肯定全力以赴。”


全文7717字,阅读约需15分钟

▲2018年7月8日,广场项目已找不出任何与“央企”、“500强”字样产生联系的痕迹。新京报记者卢通 摄



10万元包装的“央企”


重案组37号获取的一份宣传单页上,苏润城市广场项目已更名为“南环中心”。效果图中,车水马龙的现代化街道旁,商场临街外墙上挂着大润发超市、肯德基等国际知名品牌,背后则映衬着吉隆坡石油双塔、上海东方明珠等知名地标,金光之下一派现代气息。

  

但现实中,这处号称“6万方城市综合体”的商城却透着几分萧条。四周两米多高的广告牌连成围墙,建好的商场至今仍未投入使用。项目售楼部,只有一位工作人员值班,其介绍,项目已全部建成,目前正在销售部分商铺,品牌招商仍在继续,对“央企”、“500强”绝口不提。

  

此前,该项目在2013年至2016年间,曾打着上述旗号在霍邱县大肆宣传。在“霍邱网”房产交易频道一则介绍中,“苏润城市广场是央企华润旗下公司在霍邱开发的首个城市综合体项目”。

  

优酷网一则苏润城市广场长7分钟的宣传片中,华润国际被称为“世界500强旗下华润企业”,在片尾字幕中出现“尊享世界500强的品质与荣耀”。时任苏润置业有限公司市场总监的黄杰告诉重案组37号,这则宣传片是由他经手,找合肥一家广告公司制作,共花费10万元,曾用厢式货车用扩音喇叭、大屏幕形式在霍邱县各乡镇宣传。



▲2014年底,苏润城市广场竖立在霍邱县当地的大幅广告牌。受访者供图

  

黄杰出示的广告牌照片显示,在高速公路的多处大幅广告牌上,苏润城市广场被描述为“央企所至,中心所在”、苏润城市广场中紫金城住宅项目被称为“央企豪宅,繁华生活”、旗下商铺被描述为“与世界500强一起赚钱”。

  

黄杰告诉重案组37号,2013年末,项目一期开盘之前,上述高速公路广告牌达到7块。这种宣传方式收到了不错的效果,项目一期开盘销售额达1.2亿元。二期开盘之前,宣传力度加大,又陆续制作了带有上述字眼的宣传册、单页、塑料袋、雨伞等等。一位在苏润置业做过销售代理的工作人员也证实,黄杰所称的虚假宣传在其代理项目期间确实存在。



项目操盘者


暴露出虚假宣传、合同违约等种种问题的苏润城市广场,其开发商为霍邱苏润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智富,项目主要操盘者则为南京籍商人胡耀红。

  

资料显示,胡耀红,1959年出生于江苏省南京市,汉族,大专文化,此前曾为南京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抄收管理所职工。胡耀红女儿介绍,其父2006年从水务集团买断工龄下海经商,前期曾做过鱼塘生意,后期逐渐涉足房地产开发工作。2012年末,江西籍商人陈智富经同案被告张涛介绍结识胡耀红,在霍邱成立苏润置业有限公司,开发运营霍邱苏润城市广场项目。

  

胡耀红给警方的自述材料中写道,2008年左右,其拟在六安市投资大型商业购物中心,与当地政府频繁接触,并获该市时任领导支持。胡耀红前下属胡蝶透露,当时的胡耀红对外身份尚为南京苏果超市公司的拓展专员。

  

后来,胡耀红自称在六安市政府一位时任领导的推荐下至霍邱投资。“霍邱县领导已调整,招商的积极性很大,政策优惠。”他在自述中这样描述去霍邱投资的原因。

  

2012年末,他的身份已变为华润国际苏皖地区总经理,其以此身份与霍邱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就苏润城市广场商业综合体项目进行了一系列洽谈,并促成该项目落地。胡耀红这一身份的转变,源于其和华润国际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国际)法人代表姜东南的结识。

  

姜东南回忆,2012年他与胡耀红在一次商业场合中结识,当时胡耀红提起霍邱商业综合体项目,称霍邱政府希望找一家香港背景的公司入驻。姜东南考虑公司要在内地发展业务,答应合作。随后,胡耀红出资100万元帮助华润国际在南京德基大厦租赁房屋成立办事处,即上述提及的“华润国际苏皖地区”公司,胡耀红被聘任为总经理。

  

2012年末,胡耀红与江西籍商人陈智富结识,经过一系列洽谈、考察,双方同意合作开发霍邱苏润项目,后由陈智富筹资成立霍邱苏润置业有限公司,负责苏润项目开发。

  

一审判决书中,关于俩人结识和合作过程,双方的陈述各不相同。陈智富称,2012年末,他在同案被告张涛介绍下认识胡耀红,因胡耀红自称为央企“华润”下属公司高管,他认为与央企合作有保障,才同意合作霍邱苏润项目。胡耀红则称,他认识陈智富时,陈智富自称江西某地财政系统前官员,后下海经商。在获知胡耀红要开发霍邱苏润项目后,由于认为项目能够盈利,陈智富表现出极大兴趣,多次找胡耀红表示愿意合作。

  

资料显示,姜东南在香港创立的公司 “华润国际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在2017年《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中名列86位的央企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名称相似。

  

一审判决书与姜东南本人均称,两个“华润”没有任何隶属关系。姜东南告诉重案组37号,其于2007年在香港注册成立名人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0元港币,2008年更名为华润国际,公司与央企华润没有任何从属关系。判决书亦提及,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霍邱县公安局调取证据通知书的回函》表示,“华润国际”与华润集团无任何直接或间接关系。


至于为何要更名为“华润国际”,姜东南解释,在香港注册这家公司目的是便于海外融资。2008年更名时,中介公司为其选择了现名,“选了能用就行了,没有想那么多。”姜东南表示,后来公司名称顺利更改,说明这个名称是在香港合法合规。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注册处综合信息系统信息显示,香港区域内名称中带有“华润”字样的公司多达349家。



5名官员作证指称冒充央企高管


一家跟央企华润没有任何关系的企业,轻松“骗”过霍邱县各级政府部门。一审判决书显示,在与霍邱县政府洽谈苏润项目过程中,包括霍邱县委书记、县长、副县长等至少9位时任领导与胡耀红发生直接或间接接触,其中5人在证言中指称胡耀红在洽谈过程中自称央企华润下属公司高管。

  

时任霍邱县常务副县长韩旭在证言中称,2012年10月至11月间,县委刘书记(刘胜,2012年7月任霍邱县委书记至今)、胡县长(胡恩泽,2012年任霍邱县委副书记、县长,2015年去世)、他三人会面,刘书记对他们讲:市里介绍来的央企华润集团的老总来了,让他参与接待胡耀红,胡耀红当时自称央企华润集团下属一个公司的老总。胡耀红讲在霍邱建设城市综合体能投资十几个亿,“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华润集团到霍邱投资的事情。”

  

重案组37号就此致电韩旭,韩旭表示相关情况已做过说明,在电话中没有多谈。

  

与霍邱县主要领导接触后,胡耀红很快找到霍邱县国土局。时任霍邱县国土局副局长杨全忠证言称,2012年胡耀红带一胡姓女子(即胡蝶)找到国土局,胡耀红称自己是央企华润集团的,已经与霍邱县领导讲好了,要在霍邱城区投资建设一个城市综合体,并称县领导欢迎其就此事找国土局洽谈。

  

杨全忠向重案组37号回忆,胡耀红介绍自己是央企华润南京分公司的人。会面中,胡耀红并未出示任何能证实身份的材料,但口气却挺大:“说是跟市里早就有合作,准备在霍邱布一个点,搞一个综合体。”

  

参与此次会见的胡蝶描述,胡耀红是以“华润国际”的名义跟国土局谈的,并没有说自己是央企华润的人,但他也没有刻意说明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对方的接待很热情。“给我们的感觉,只要是上面安排下来的,国土局照着做就行了,对方没有问太多,也没有核实。”

  

杨全忠承认,此间并没有对胡耀红的央企高管身份产生过质疑。“主要考虑他说跟县领导已经谈好,后续县里应该会有指示,国土局只要按照县领导的安排提供服务即可。”


▲2013年至2016年间,苏润城市广场旗下住宅项目“紫金城”的广告。受访者供图

  

随着洽谈的推进,胡耀红所称的“综合体”逐渐露出眉目,在部分当地官员眼中,这将是“央企华润”在当地投资的“大项目”。时任霍邱县国土局局长李春证言描述,2012年底的一天,县领导通知他过去,讲有人来霍邱搞“重大投资项目”,会上,县领导介绍胡耀红为央企华润集团旗下华润国际的负责人,而胡耀红则介绍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引进国际品牌快餐连锁店(麦当劳或肯德基)、五星级酒店、百货商场、大型超市等,“项目总投资10亿元。”



“这么一个项目来得不容易”


2012年底,为让“重大投资项目”顺利进行,霍邱县组成一个政府考察团,赴南京考察胡耀红的公司,考察团成员包括时任霍邱县政府办主任王俊、国土局局长李春、规划局副局长黄成华、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局长张涛。

  

张涛证言称,到南京后,王俊告诉他们这次的任务是到央企华润的华润公司看看。他们四人按照胡耀红名片上的的公司地址找到公司。找到后,印象是南京很高档的大厦,但物业讲没有这家公司。王俊打电话联系,胡耀红讲在忙事情,等忙好了再电话联系。当天下午,他们到南京政务中心去查,没有查到名片上的 “华润公司”信息。

  

这次考察给霍邱县政府留下了不好印象,但似乎未能引起他们的警觉。据韩旭证言,考察团回来后,王俊就此次考察情况在县委常委会上做了汇报,汇报的意思是:胡耀红接待比较差,他们没有见到胡,而没见到的原因为“胡耀红是央企华润集团的高管,可能有点耍大牌”。

  

重案组37号致电王俊、黄成华,其在电话中没有多谈此次考察内容。胡蝶透露,胡耀红并非“耍大牌”,而是不能见。当时,华润国际虽然已经在德基大厦租房办公,但尚没有注册挂牌,“不便于接待。”

  

杨全忠回忆,考察团回来后,国土局开过一次局长办公会,会上讨论了考察情况。经过研究,决定根据县里的安排,跟华润国际签订一个框架协议。会上也有质疑胡耀红央企身份的声音,但有人认为他是央企华润某一个分公司:“总体上还是认为他的确是央企华润,只不过不是总部的。”

  

霍邱县政府在招商引资的焦虑下对资本的无限渴望,尽管发现疑点,但项目仍得以快迅推进。霍邱县政府一位现任领导告诉重案组37号,作为国家级贫困县,霍邱县交通区位优势不突出,招商引资难度较大。另一位领导表示,如果像华润这样的世界500强企业能来霍邱投资,是非常不容易的事,“全县各级领导、各部门肯定全力以赴。”

  

这种热切的心情还体现在政府文件中。霍邱县委办、政府办于2012年3月16日联合下发的《霍邱县招商引资奖励办法》,鼓励县内外社会组织和自然人向霍邱县引荐项目,按项目投资额划分为1000万元、1000万至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不同标准的比例进行奖励,奖励数额0.4%至1%不等。“凡引进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高新科技项目、上市公司、中国名牌……世界500强企业,按上述奖励标准基础上,每个项目另加奖励10万元。” 


胡耀红在自辩材料中提及,促成其来霍邱投资苏润项目的“引荐人”,是六安市政府一位时任领导。霍邱县政府时任常务副县长韩旭在证言中也提及,胡耀红至霍邱投资,是“市里介绍来的”。

  

在霍邱县政府的支持下,苏润广场项目迅速敲定。2013年1月28日,霍邱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霍邱县国土局于2013年2月4日与胡耀红代表的华润国际草签《商业综合体项目建设战略合作协议书》。2013年2月15日,双方又草签了《霍邱商业综合体项目建设补充协议》。杨全忠表示,补充协议也是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是对有关优惠政策的明细。

  

补充协议规定,项目用地公开出让成交后,县政府同意乙方(华润国际)可按综合价80万元每亩与有关部门结算。同时,乙方对成交价超过80万元每亩的部分,申请县政府批准全额奖励乙方用于五星级酒店等非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杨全忠解释,实际地价为122万元每亩,按80万每亩结算,是县政府决定的对项目建设的一种“奖励”。这意味着,在项目完成后,霍邱县政府将返还苏润置业公司每亩40多万元。杨全忠承认,这一政策类似于土地出让金返还,是国务院明令禁止的,但是作为国家级贫困县,当时这么一个项目来得不容易,“这个项目来的比较急,马上就要入驻建设,政府就决定把一些配套设施搞齐了再出让给他,等于政府掏钱给他搞基础设施配套。”


2014年底,苏润城市广场在霍邱县当地竖立的大幅广告牌。受访者供图


2013年初,霍邱苏润城市广场商业综合体项目进入紧锣密鼓的实质推进阶段。3月20日,根据与霍邱县国土局草签协议的规定,胡耀红合作伙伴陈智富筹资成立霍邱苏润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陈智富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占股80%,胡耀红另一合作伙伴张涛任副总经理,占股20%。

  

2天后,苏润置业有限公司通过公开的招拍挂程序取得霍邱县光明大道南端南环路地块,成交单价122万元每亩,总地价超过1.5亿元。杨全忠及霍邱县国土局一位现任领导均向重案组37号证实,当时苏润置业有限公司是通过公开合法的招拍挂程序取得该地块的。

  

虽然多位时任官员证言指称胡耀红冒充央企下属公司高管,但霍邱县政府也有官员认为,胡耀红并没有骗政府。“政府要的是项目,项目的确建成了。”杨全忠表示,当初县政府同意华润国际来投资,并非看中其所冒称的“央企身份”,“哪怕来投资的是一个自然人,只要他有能力投资,有能力把项目做好,县政府规定的‘奖励’政策照样会给他。”



操盘者之间的利益纷争

 

根据陈智富跟胡耀红签订的合作协议,苏润城市广场完成后,霍邱县政府返还苏润置业公司每亩40多万元的总钱目将直接给胡耀红作为拿下项目的奖励。

  

一审判决书显示,胡耀红与霍邱县国土局草签了两份协议之后,于2013年2月27日,由胡耀红、张涛与陈智富以手写协议的方式签订另一份协议。重案组37号获取的合作协议显示,“因甲方(张涛,胡耀红的合伙人)前期有大量资金投入,所以乙方(陈智富)以每亩40万元低价补偿给甲方人民币5040万元,另外再支付管理费300万元,共计人民币5340万元。”

  

黄杰提供的资料显示,2013年5月6日,霍邱苏润置业有限公司与霍邱县人民政府正式签订了《商业综合体项目建设战略合作协议书》和《霍邱商业综合体项目建设补充协议》,算是对上述与国土局草签两份协议的正式落实。

  

根据正式的战略合作协议书规定,霍邱苏润项目总投资达到10亿元,项目基建现金不少于6.7亿元。但据胡耀红自述材料透露,项目实际投资仅为5.6亿元。重案组37号获取的多份资料显示,霍邱苏润项目至2015年底已经出现资金困难。

  

一审判决书称,2015年11月10日,霍邱苏润置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合肥分行申请贷款计划额度1.2亿元,用于二期“商业综合体”开业运营流动资金。但据陈智富报案材料称,这笔贷款因农业发展银行贷款政策变化,几经波折也没有实现。至2015年底“公司因缺少原计划的融资已经基本无法支撑下去”。

  

胡蝶证实,项目实际投资5.6亿元几乎均由陈智富一方通过贷款、民间借贷多方筹措获得,胡耀红、张涛和霍邱县政府没有资金投入。在项目后期,陈智富曾提出让胡耀红代表的华润国际出资入股,但被胡耀红拒绝。

  

土地返还金的兑现遭遇了突发情况。时任霍邱县国土局纪委书记范毅证言称,2014年巡视组至霍邱巡视,土地出让金返还被叫停,上述协议中的5040万元“奖励”政府并没有兑现。

  

多位知情人表示,这一突发情况,为陈智富与胡耀红的矛盾埋下伏笔。



诈骗疑云


重案组37号获取的资料显示,陈智富于2017年年初向六安市公安局递交报案材料,指称胡耀红伙同张涛冒充央企华润高管身份对其进行诈骗。

  

一审判决书中检方指控,除以央企高管身份欺骗霍邱县政府之外,2013年至2016年,胡耀红、张涛以协调关系、支付管理费等理由向陈智富索取现金2400万人民币,奥迪越野车一辆。

  

胡耀红对上述指控均予以否认。他认为,上述指控中的金额,是他与陈智富协议约定好的资金回报中的一部分。在陈智富的陈述中,也提及了这一协议。

  

胡耀红在自辩材料里认为,霍邱商业综合体项目是霍邱县政府招商引资的项目,所有的洽谈过程都是根据县政府所规定的程序来进行的,这一点韩旭和杨全忠的笔录中说得很清楚,与华润国际是不是央企根本就没有关系。并表示,其与霍邱县国土局、霍邱县政府签订的一系列协议,是“根据法律规定签订的合同,这个合同的主体是不是和央企有关,是不予考虑的。” 


胡耀红辩护律师姜建高认为,本案胡耀红在主观方面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陈智富、霍邱县苏润置业有限公司钱物的犯罪故意。胡耀红以华润国际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高管身份与霍邱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洽谈霍邱县苏润广场项目,完全是公开的,没有任何虚假成分。

  

另据黄杰透露,胡耀红、陈智富对项目的虚假宣传均是知情的,双方还曾为此爆发过激烈矛盾。黄杰称,胡耀红在项目落成后很少来,在得知虚假宣传情况后,曾多次向陈智富提出反对,“他说两个华润名称很像,这样宣传迟早会出事。”因意见不合,陈智富还为此事与胡耀红拍桌子。

  

重案组37号通过致电、短信、添加微信好友方式联系陈智富3个手机号码,均未获回应。

  

一审判决书显示,同案被告张涛在判决书中对检方指控的行为均予以承认,但多位参加当时庭审的知情人向重案组37号透露,张涛当庭翻供,指称讯问笔录所述情况与他实际表达不符。


霍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出具的关于张涛第三份笔录录像无法同步刻录的说明。受访者供图

  

这份讯问笔录的影印件显示,讯问笔录时间为2017年5月23日,地点为霍邱县刑侦大队办案中心讯问室。张涛在笔录中承认,胡耀红来霍邱谈城市综合体项目,是以华润集团下属华润国际高管身份,“我同胡耀红是在骗陈智富,每次我都发至内心想劝胡耀红,让他不要再骗陈智富钱了,但是胡耀红听不进去。”

  

张涛当庭称,这份笔录与他的实际表达不符。胡耀红辩护律师姜建高告诉重案组37号,他曾向霍邱县人民法院提出调看这份笔录的同步录像,但在实际查看中却被告知,该份录像因设备损坏无法提供。重案组37号就此事拨通了霍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王旭东的电话,在重案组37号表明采访意图后,对方挂断了电话。

  

2018年5月24日,胡耀红与同案被告张涛被霍邱县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诈骗罪成立,分别获刑15年、13年6个月。他们不服判决,已提起上诉。律师姜建高告诉重案组37号,他在二审中将为胡耀红做无罪辩护。(应受访者要求,黄杰为化名)


新京报记者 卢通

编辑 曹林华 潘佳锟 校对 陆爱英 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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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原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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